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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美舒利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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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功效作用

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尼美舒利,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,可选择性抑制环氧化酶-2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白细胞的介质释放等,发挥抗炎、镇痛、解热的作用。

适应证

本品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,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(如布洛芬等)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。可用于以下情况。

· 用于慢性关节炎(如骨关节炎等)的疼痛。

· 用于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。

· 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[1-5]。


其他用途

有研究报道尼美舒利具有抗癌活性,是一种潜在的抗肿瘤治疗药物。


药物联用

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用本品控制关节症状时,应同时使用改变病情药物。


 用前必读

注意药品保质期,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特殊人群、患有某些特殊疾病、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者需要注意是否适合使用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以下内容供参考[1-4,6-10]。

禁用情况

· 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。

· 对阿司匹林、磺胺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

· 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、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。

· 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。

· 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禁用。

· 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。

· 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出血以及既往曾复发溃疡或出血者禁用。

· 有脑血管出血、其他活动性出血以及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。

· 严重凝血障碍患者禁用。

· 严重心衰患者禁用。

· 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。

· 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。

· 12岁以下儿童禁用。

·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

慎用情况

· 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。

· 心功能不全或有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慎用。

· 高血压患者慎用。

· 有心肌梗死或脑卒中史患者慎用。

· 出血倾向患者慎用。

· 有消化道溃疡史、消化道出血史、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等消化道疾病患者,应谨慎使用。

· 老年人慎用。


特殊人群用药

 孕妇

目前尚未建立尼美舒利在孕期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,不建议孕妇使用。

尼美舒利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,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使用。

 哺乳期妇女

目前尚未建立尼美舒利在哺乳期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,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。

 儿童

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。

 老人

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,用量应谨慎或遵医嘱,临床上可根据患者自身情况适当减少剂量[1-2]。


相互作用

尼美舒利与其他药物或食物(包括饮料)一起使用时,会彼此发生相互作用,影响药效或增加不良反应等,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调整药物使用或药物剂量。举例如下。

· 酒精:避免过量饮酒,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。

· 呋塞米:利尿剂呋塞米与尼美舒利联用,排钠作用受影响,影响降压效果。

· β受体拮抗药:如酒石酸美托洛尔、盐酸普萘洛尔等,尼美舒利与其联用时,能使此类药的血药浓度升高。

· 抗抑郁药:如氟西汀、帕罗西汀等。与尼美舒利联用时,抗抑郁药血药浓度升高,应注意观察或调整剂量。

· 抗精神病药:如奥氮平、氯氮平等。与尼美舒利联用时,抗精神病药血药浓度升高。

· 非诺贝特、甲苯磺丁脲、水杨酸可将本品从血浆蛋白上置换下来,应谨慎联用。

· 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:如乙胺丁醇、吡嗪酰胺、利福平,尼美舒利与其同时使用可增加肝损害。

· 其他药物:在少数患者中可见尼美舒利增强口服抗凝药的抗凝作用,尼美舒利还可以干扰茶碱的肝代谢等[1-4,9-10]。尼美舒利与氟康唑或者氟伐他汀同用时,尼美舒利的血药浓度可能增加。


 用法用量

建议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、最短的疗程,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
本品为处方药,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,包括用法、用量及用药时间,切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。本品需要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(如布洛芬等)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。

剂型规格

颗粒剂:50mg/袋;100mg/袋。

本品为淡黄色颗粒。


具体用法

 用法

口服,用温水冲开,摇匀后服用,餐后服用。

 用量

· 成人,一次50~100mg,每日2次,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,疗程不能超过15天[1]。

· 12岁以下儿童禁止使用本品,建议使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布洛芬等。


 用后必读

本品服用后部分人群可能会出现恶心、嗜睡、头晕等不良反应。不良反应影响生活工作时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,医生会酌情进行剂量调整或更换其他治疗方案。严重不良反应需要立即停药,并及时就医。

药物起效时间

本品口服后药物达峰时间为1~2小时,一般药物在达峰之前就开始起效。


药物维持时间

本品半衰期为3~5小时,口服后药物在机体内作用可持续6~8小时。


不良反应

 不良反应的表现

· 胃肠道异常:主要为胃烧灼感、恶心、胃痛,一般表现轻微、短暂,很少需要中断治疗。少数会出现消化道溃疡、出血等。

· 肝肾损伤:肝酶升高、黄疸等,个别病例有轻度肾毒性表现如尿少、尿蛋白等[1-4]。

· 中枢神经系统:失眠、兴奋、头晕、头痛、嗜睡等。

· 皮肤异常:过敏性皮疹、红斑、剥脱性皮炎、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等。

· 其他: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,心血管风险如新发高血压、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、心肌梗死、脑卒中等发生可能增加[1-4]。

 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

· 胃肠道异常:若出现恶心、胃痛等常见不良反应时,一般症状较轻,无须停药,可自行缓解或消失。老年患者使用时不良反应频率增加,尤其是胃肠出血和穿孔,有致死性,需要及时就医。

· 中枢神经系统:若出现头痛、头晕等症状,建议患者不要活动,宜卧床休息;若症状较严重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。

· 皮肤异常: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,可停药,避免搔抓,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抗过敏药如苯海拉明等。

· 若发生心肌梗死、脑卒中、肝损伤、肾中毒等严重不良反应时,要及时就医。


药物漏用

如发现漏用的时间较短,则尽快补服;漏用时间若大于下一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,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。切记不可服用双倍剂量,以免发生不良反应。

若本应在当天8点、20点分别服用药物,患者8点漏服,在14点前想起来,则需补服,20点正常服药即可;若在14点后想起来,则无需补服,20点正常服药即可。


药物过量

目前尚无关于尼美舒利过量使用的报道,请遵医嘱服用。如果不慎过量,请及时就医,在医生指导下给予紧急处理,包括洗胃、催吐、服用活性炭等,并给予对症支持疗法[1-2]。


药物停用

· 如果服药后症状没有缓解,应停药。

· 服药后出现肝损伤症状(如厌食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疲倦、尿赤)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停药。

· 如果服药后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,应停止服用本品。

· 如果服药后发生肾功能损害,应停止用药。

· 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孕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,应考虑停止用药。

· 患者服药后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时,应停用本品[1-5]。


 注意事项

· 本品应于常温干燥处密封保存。其他注意事项如下,请参考。

· 将本品放在儿童不易触碰的位置。

· 建议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、最短的疗程,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。使用本品疗程不能超过15天。

· 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、肾、心功能等检查[1-5]。

· 服用本品期间必须避免使用已知的肝损伤药物,必须避免过量饮酒。

· 在开始服药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。

· 本品可能掩盖潜在细菌感染引起的发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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